苏州
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
、
养老
保险
参保
指南
参保
条件:
1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年满
16
周岁
(
不含在校学生
)
、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3
、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年满
16
周岁
(
不含在校学生
)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所需资料
: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
:
1
、《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书。
3
、非市区户籍人员
(1)
《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
(2)
有效身份证件
(
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3)
《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注
:
1
、对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0
周岁,在市区首次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
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应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2
、在市区就业的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就业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
、对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
(
协定
)
国家国籍的人员,申请免除协议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缴费义务的,应提供协议国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参保居民养老保险
:
1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2
、《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申请表》。
参保
流程
;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
:
1
、参保单位于每月
11
日至次月
7
日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
“
网上申报业务
”
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
“
网上申报平台
”
办理。
2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
8-10
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
11
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
“
网上申报平台
”
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
3
、每月
25
日前,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应于每月
22
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
苏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