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
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
、
养老
保险
参保
指南
参保
条件:
1、
城乡居民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或中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2、
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所需资料
:
1、城乡居民: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单位:
新单位参保: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2份;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地方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舟山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2份;
8)地方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1份。
单位已参保,职工增加:
1)《舟山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情况表》2份;
2)舟山市就业管理局或定海区办证中心核发的《舟山市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就业登记备案花名册》或《舟山市用人单位终止就业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开具的干部介绍信或职工介绍信1份;
3)参保人员公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参保人员一寸照两张。
参保
流程
;
城乡居民:
有需要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单位参保:
1、用人单位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不齐全的,及时告知需要补全的材料。
领取
指南
领取
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缴费满十五年以上;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八年、从事高温井下工种满九年、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工作满十年,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3、因病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4、退职。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所需资料
: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办理材料。
领取
流程
;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舟山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