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
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
、
养老
保险
参保
指南
参保
条件:
1
、城乡居民参保: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下列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
;
(2)
个体劳动者
;
(3)
尚未就业的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
;
(4)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
、单位参保:
(1)
本市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城镇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
;
(2)
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
;
(3)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
所需资料
:
1
、城乡居民参保:
以个体身份参保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3)
本人近期
1
寸照片
1
张
;
2
、单位参保:
(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
附复印件
)
。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
附复印件
)
。
(3)
参保申请报告一份。
(4)
参保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另: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还应按照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参保
流程
;
1
、城乡居民参保: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就近就便到市、区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
;
2
、单位参保:新建立或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建立或成立起
30
日内,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市社保局或“一票多费”征收机构领取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
(
增员
)
》
;
领取
指南
领取
条件:
1.
男职工年满
6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
10
年
;
2.
从事高空、高温、井下、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已满国家规定年限
(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工种
10
年以上,高温、井下工种
9
年以上,有毒有害工种
8
年以上
)
,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
10
年。
3.
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
10
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当地劳动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所需资料
: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照片
1
张
4.
《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领取
流程
;
参保人员在达到享受待遇年龄前
1
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
(
街道
)
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
转移
指南
转移
条件:
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安庆条件
1.
安庆市户籍人员
2.
非安庆户籍人员,男性未满
50
周岁,女性未满
40
周岁
3.
安庆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