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
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
、
养老
保险
参保
指南
参保
条件:
在岗职工: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及其他城镇企业和职工、临时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临时用工。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不受身份限制,本人自愿参保
城乡居民:
凡年满
16
周岁
(
不含在校学生
)
,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
:
1
、《新乡市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如多人新参保可填写:《新乡市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表
(
批量
)
》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
3
、原始档案
;
4
、合同书及财务凭证工资表原件、复印件各
1
份。
参保
流程
;
1
、持所需申请材料
;
2
、到社会保险公共业务
1-11
号窗口办理
(10
人以上新参保手续在公共业务
12-14
号窗口办理
)
3
、参保成功。
领取
指南
领取
条件: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
2
、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
3
、个人缴费至少满
15
年
(
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
4
、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
60
岁
;
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
55
岁
;
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
50
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
55
周岁。
所需资料
:
1
、户口簿
;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3
、《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
、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
1)
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2)
低保
(
五保
)
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
(3)
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
(4)
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
(5)
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
(6)
申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书。其中单位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
(7)
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
(8)
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
如到龄未及时申报领取待遇手续的,需补发养老金半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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