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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 5.30”事故调查组
2020年5月30日7时10分许,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发
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 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
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长李国英第一时间作出批示 :近期,
此类事故频发,要对涉有毒气体施工和作业的行为做出严格
规定,未探测不施工,未防护不作业。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经省政府授权,省应急厅牵头成立了省政府 宿州
市灵璧县“ 2020•5•30”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调查组(以下简
称事故调查组), 由省应急厅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应急厅、
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 、省总工会以及 宿州市
人民政府派员参加,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省监
察委派员参加,并选派了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开展事故调查
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先后调阅了相关部门的大
量原始资料,对相关人员逐一进行调查取证,通过现场勘验、
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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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
的问题和教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 “灵璧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 PPP项目”(以下
称“本项目”),项目编号为 LBGGZY2017-213-1,项目合同签
订时间为 2017年12月,本项目为灵璧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工
程,包含城区内 12条河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河道治理、
景观工程、截污纳管工程 、生态修复工程 等,工程总投资
60057.72万元,项目建设期 2年,运维期 13年,目前(事
故调查期间) 工程建设完成约 60%。
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
【2020年5月30日】宿州市灵璧县“2020•5•30”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