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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指引
15.1
目的
加强绿城集团所开发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展示绿城集团及各
参建单位的企业形象,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
境和最佳施工状态,确保项目工程实施全过程满足公司及当地政府对施工现
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5.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绿城房地产集团全资或控股开发的所有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全过
程管理,主要对目前开发过程中能更好展示企业形象的部位进行重点要求,
其它要求根据各项目产品特点进行添加。
本指引作为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
15.3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15.3.1
项目公司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
工措施所需的费用。
15.3.2
项目公司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要求,在签订
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目标及相应奖罚措施。
15.3.3
项目公司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5.3.4
项目公司应及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委托手续,
并在规定的时间,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备案。
15.3.5
承包单位应服从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服从项目当地施工安全监督站的文明施工监督。
15.3.6
承包单位按本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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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制,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15.3.7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全
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并按时整改隐患。
15.3.8
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应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月度检查或
安全文明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
改,并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15.3.9
项目工程管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
验收合格的,
绿城房产集团工程精细化管理指引(试行)定稿(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