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桩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2020.6.2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6月25日下午12时58分左右,
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安徽中桩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上游侧上横梁悬臂段混凝土浇筑时发生坍塌,造成正在施工的3名作业人员坠入江中,其中1人当场获救,另外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芜湖海事局等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安排专业打捞人员在事发地进行打捞,并组织船舶和人员沿长江岸线进行搜寻。6月28日下午12时10分左右和19时30分左右,先后搜救打捞上岸2人,均确认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7月3日成立了“2020.6.2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以及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派人参加,并邀请4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总结事故教训,
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项目概况
2018年1月17日,安徽中桩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在市发改委登记备案。7月5日,该项目安全评价在原市港航局备案。8月10日,原市环保局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月18日,长航局出具变更码头二期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
【2020年6月25日】安徽中桩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2020.6.25”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