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Q/GHXNY-B-HA-40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版本
A0
目的
为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区以及生活区。
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领导开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各分管副总对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具体负责;
环保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监督隐患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有权对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提出考核;
各职能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与治理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定义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隐患排查的依据就是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
管理要求
公司环保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表》,组织各部门、车间进行月度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其它形式安全检查。
车间级安全隐患排查每周进行一次,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并将检查结果于次日上报环保安全部;
各专业安全隐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各职能部室部长或副部长负责组织开展,并将检查结果于次日上报环保安全部。
各部门、车间应按规定建立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台帐,专人负责监督本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部门、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由分管副总组织落实。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对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进行“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整改,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副总负责跟踪。
暂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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