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4202008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
Theguidelinesforthegenericnameofnewchemicalsubstances
20080115
发布
2008040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HJ/T420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
HJ/T420
—
2008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
100062
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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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es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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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ji4@cespcn
电话:
0106711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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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专有违者必究
2008
年
3
月第
1
版开本
880×12301/16
2008
年
3
月第
1
次印刷印张
1
字数
40
千字
统一书号:
1380209
·
185
定价:
1200
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2008
年第
3
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
康,规范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工作,现批准《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
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
HJ/T420
—
2008
)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www.sepa.gov.cn/tech/hjbz/bzwb
)查询。
特此公告。
2008
年
1
月
15
日
HJ/T
4202008
ⅰ
前言
为贯彻《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范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同时保守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
中的商业秘密与技术秘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时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主要采用国际通用的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相关技术方法,并借鉴我国现有化学物
质名录编制增补及新化学物质评审的经验。
本标准附录
A
、附录
B
和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8
年
1
月
1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HJ/T
4202008
ⅳ
目次
前言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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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_T 420-2008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