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准备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分析阶段处理阶段
事故查处基本程序准备阶段事故初核和立案调查、成立调查组1234调查取证阶段现场勘查、物证提取、书证收集、证人证言、检测检验技术鉴定等分析阶段事故原因分析、认定性质、责任分析、责任追究、防范措施等处理阶段调查报告提交与批复、调查报告公布、档案管理、评估核查等
准备阶段PART . 01
一、准备阶段-初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人社、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第10条);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第15条)。其相关负责人抵达事故现场后,需详细了解事故时间、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情况、抢险救援情况等有关情况。对了解到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初步认定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议人民政府立案调查。
一、准备阶段-调查权《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19条特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重大-省级人民政府较大-设区市级人民政府一般-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主体条 例
一、准备阶段-调查组组成工会公安机关安监部门有关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检察院 (邀请)参与事故调查的部门(第22条),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一、准备阶段-调查组成员职责分工组长负责制调查组组长由人民政府指定,主持调查组工作(第24条);公安机关:排除人为故意,现场保护,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第17条),协助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调查取证监察部门(责任追究组):提出追责建议,全程参与监督;检察院(邀请与否、以事立案、检查监督权):独立办案,联合调查,证据共享,互通有无,与组长协商。总之,各部门在组长统一领导下,积极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理解,相互尊重 。
一、准备阶段-制定调查方案事故调查组应当依照规定的调查组职责,制定调查工作方案。调查组分组各工作组组长由调查组组长指定。各工作组本着“协调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在调查组组长统一领导下,依照分工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现行做法01综合组02技术组专家组03管理组04责任追究组05应急评估组等
一、准备阶段-制定调查方案负责格式文书制作,证据材料接收、审查审理和保存保管,舆情收集、工作简报和新闻通稿的起草或审核,汇总起草修改完善事故调查报告。资料小组负责协调地方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调查组的后勤保障工作。后勤小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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