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焦冲金硫矿“10·3”放炮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10月3日11时30分许,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焦冲金硫矿-340m中段16线探矿巷道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领导,市、县经信委和安监局及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协调处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铜陵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015年10月4日,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经信委、国土局、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焦冲金硫矿“10·3”放炮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铜陵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见附件2: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同时聘请1名爆破专家对事故技术原因进行分析认定。调查组制定了事故调查工作方案,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概况
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由福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冠黄狮涝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1地质队三家共同出资组建。
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元,经营范围为金矿和硫铁矿开采、选冶、加工,矿产品销售等。公司下辖铜陵县焦冲金硫矿和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铜陵县焦冲金硫矿设计生产能力10万吨/年,矿井开拓方式为竖井开拓,采矿方法为房柱法、浅孔留矿法。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荣生,总经理王发芝,负责安全副总经理余永富,负责生产副总经理相有兵,总工程师马先平。公司下设安全环保部、技术开发部、采矿厂等。
公司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有效。
(二)地质勘查单位及坑探工程施工单位情况
铜陵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铜陵县焦冲金硫矿勘探项目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1地质队实施,该地质队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法定代表人,娄尤华,地质队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为: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质钻探甲级。
坑探工程施工单位温州锐峰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4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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