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M/Z-01-19-10-3-115
修订状态:0
生效日期:2016.07.
12
名称: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1.管理目的
为规范厂内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风险;加强厂内交通安全管理,确保物流车辆顺畅通行,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所有外来入厂车辆的入厂、行驶及停放。
3.术语和相关文件
3.1术语
外来车辆:
是指除工厂车辆外的其它所有进入工厂的车辆。
违规停放:
是指入厂车辆没有按照工厂规定停放的。
违章行驶:
是指入厂车辆行驶超速,没有按照行驶路线行驶,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违章抄告单:
对入厂违章车辆进行的
一种警告和处罚的通知单。
3.2相关法律法规
文件编码
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管理职责
责任部门
职责描述
安全环保管理总部
负责本管理办法的编写与维护。
负责监督检查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工厂安全环保部
负责对工厂外来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负责对车辆的出入厂、厂内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负责对车辆厂内行驶中的违章处置、道路疏导。
负责厂内人行道的规划和管理。
工厂各部门
确保外来车辆出入的相关方了解该管理办法,
对入厂车辆进行车辆管理要求的安全培训,培训包括:入厂须知培训,安全告知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及时反馈给安全环保部,
通知门卫入厂车辆的基本情况。
5.管理内容
5.1
管理结构图: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5.0
车辆出厂检查
4.0
车辆巡视检查
1.0
车辆登记、入厂
2.0
车辆行驶、停放
3.0
业务办理
5.2
管理要求:
管理部门
管理内容
相关文件
及记录
各部门
1.外来车辆登记、入厂
1.1外来车辆登记、入厂要求详见《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机动车辆入厂管理。
1.2工厂安全环保部门卫应对请求入厂的外来货运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进行资质查验、登记,并依据《门卫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长期或临时出入证,
长期或临时出入证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发放。
1.3入厂货车(固定),各经销商、大客户应要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初级档案资料。建档资料包括:司机姓名、车号、驾驶证、行车证、车辆保险单、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危化品车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危化品运送单、押运员姓名等。由各部门将相关材料整理后报安全环保部。
1.4入厂货车(临时),相关部门要在进厂时给门卫提供驾照、车辆保险单,登记来厂事由和货物数量(或种类)等相关信息提供给安全环保部。
1.5入厂车辆
外来车辆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