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液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曲靖锌厂
制液车间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及各相关岗位人员的
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曲靖锌厂制液车间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HSCG 1010.25《标准编写导则》
职责
制液车间主任是制液车间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制液车间生产副主任对制液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制液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对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制液车间设备副主任负责制液车间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劳保穿戴
各岗位操作人员进入岗位时劳保必须穿戴齐全,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劳保穿戴要求:
所有岗位必须穿公司提供的工作服;若没有穿工作服,按100元/次进行处罚,并扣所在班组考评分2分/次。
进入岗位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若没有戴安全帽,按100元/次进行处罚,若没系帽带,按50元/次进行处罚,并扣所在班组考评分2分/次。
高处作业
(2米以上)
时必须系安全带;违反按200元/次进行处罚,并扣所在班组考评分2分/次。
检修工在进行电、气焊割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护目镜(面罩),违反按100元/次进行处罚,并扣所在班组考评分2分/次。
员工在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场所作业需戴好相应防护口罩,
镉工序在桶面调酸作业和压滤机下渣过程中必须戴好防砷化氢口罩,
违反按200元/次进行处罚,并扣所在班组考评分3分/次。
岗位操作
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和车间其它相关规定或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若发现违章操作,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罚,若没有明确处罚规定的又没造成事故的按
50~200
元/次.人进行处罚;“联保、互保”对子按
20~100
元/次.人进行处罚,并扣所在班组考评分
2~5
分/次。
当班班长或带班人员应对班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若发现班员违章操作或其它违章行为没有及时纠正、制止,按200元/人
·
次扣罚,并扣所在班组考评分5分/次。
工序长应对本工序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若发现员工违章操作或其它违章行为没有及时纠正、制止
制液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修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