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核 制 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临时工。
二、考核方法
第四条 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半年
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具体见表 。
第五条 对外地办事处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
方法,每个季度考核一次,并以次为基础给出年度综合评判,具体见表 。
第六条 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
年度综合评判为
"A"
者,在下一年将得到
10%
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
年度综合评判为
"B"
者,在下一年将得到
5%
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
年度综合评判为"C"者,其薪资待遇保持不变;
综合评判两个为
"D"
者,行政及人事部将视情况给予其警告、降级使用或辞退。
第七条 对操作层面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现考核的方法。具体见表 。
1. 月度业绩考核为 A 者,本月工资增加 3%;
2.
月度业绩考核为
B
者,本月工资保持不变;
3.
月度业绩考核为
C
者,本月工资减少
5%
;
4. 月度业绩考核为 D 者,本月工资减少 12%;
5.
月度业绩考核为
12
个
A
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为
A
,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
其内)增加
5%
;
6. 月度业绩考核为 10 个 A,2 个 B 者,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 2%;
7.
月度业绩考核有
6
个
D
者,公司将辞退该员工。
第八条 操作层面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为基础,由直接上级给出综合判断。综合判断
的结果将与该员工的年底奖金挂钩。具体情况如下:
1.
月度业绩考核结果相应的分值
A
:
0.5
;
B
:
0.0
;
C
:
-0.3
;
D
:
-0.5
。由
12
个月的累计分数确
定对该员工的综合评判。
2. 累计分数大于等于 5 分者,年度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