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资产管理
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
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
实物
管理
,价值管理不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一)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
1
000元以上(含
1
000元),或使用
期限
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二)
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
1
000元以下(不含
1
0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二章 基础设置
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人为所属行政范围内固定资产管理最终责任人,对固定资产管理整体负责。
集团及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行政部,设专门岗位(即固定资产管理专员)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固定资产管理,各子公司分别设置其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区域内固定资产管理。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就固定资产管理实务与集团总部固定资产管理专员对接并在其指导下进行相应工作。
对所有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录入《固定资产记录卡
》
所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资产都拥有唯一的编码。在整个固定资产使用期内,其编码不变。总部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编码统一由总部固定资产管理专员编制,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编制编码。固定资产编码必须记载在固定资产标签内并粘贴于该资产适当位置以备查验。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均设立固定资产台账。总部固定资产管理专员负责总部固定资产便签的设立和保管,记录全公司固定资产台账;各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行政范围内固定资产标签和台账的设立、登记和保管。
第三章 固定资产获得
固定资产获得是指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增加的途径,包括购置、自建、捐赠、置换等。
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通过请购程序向行政部提交申请,由行政部
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
他
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
领导
审核批准后,由
行政部
采购人员采购。
通过购置以外其他途径获得的固定资产,均由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专员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入库和出库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入库
(一)
采购的资产由
行政部和相关领导
依据《
物资验收表
》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
,
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记入库存
。固定资产入库时,除固定资产管理专员外,必须由公司专业人员确认资产已达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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