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
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6-11-0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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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批复结案,现予公布。
2016年10月9日
2016年4月29日16时05分许,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一工业区的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精艺星五金加工厂(以下简称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爆炸事故。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内,共有5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死亡1人,截至8月19日,尚有3名伤员在医院治疗,病情基本稳定。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兴瑞,市长许勤,市委副书记华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小甘,副市长庆生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组织力量积极处置,核清伤亡人数和伤员伤情,组织最强医疗力量救治,及时发布正确信息。兴瑞、许勤、张虎、以环、庆生同志先后前往医院看望伤员,庆生同志还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及事故调查工作。省安监局副局长周永庆同志也连夜赶赴深圳市,指导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成立了由市安委办牵头,市公安局、安监局、监察局、法制办、总工会、公安消防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国内粉尘爆炸等方面的专家协助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组认定,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爆炸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1.事发单位基本概况。
精艺星五金加工厂营业执照办理于2013年8月,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王青,注册经营场所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田寮社区第一工业区12栋(经查,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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