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
正确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处置,保护厂区及周边环境、居住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为依据,
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先抢救人员、控制险情,再消除污染、抢救设备,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1.3.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1.4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气、废物、粉尘、噪音排放及浓硫酸泄露等对河水造成污染、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厂区员工或周围居民的生命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厂区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粉尘、噪音、浓硫酸泄露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急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1.5危险辨识与评估
厂区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从物质的属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大气;从事故的类型分主要有火灾、废水事故(硫酸泄露)排放
1-13、某生产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