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
医院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各科室、大城子分院:
根据县卫生计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相关单位在宁城县环境隐患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百日专项活动中的工作通知》(宁卫计发(2016)136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我院环保职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请参照执行:
一、
总则
(一)、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
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
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及相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院区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
危及
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总务科、
感染科、
供应室
等科室
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院办),日常工作由院办兼管
,并有保卫科
协助事故报警及事故处理工作
。
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院长任总指挥,主管环保的副院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全院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院办。
(二)、机构职责
1、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
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医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