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库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求仓库存货及财产保管的正确性、安全性以及库存数字的准确性。促使仓库管理事务处理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并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范围
2.1原材料:按性质分类,例如化工类、纤维类、木材类、塑料类、钢材类、工具类、轮子类、轴承类等不同类别。
2.2产成品:按不同客户、不同类别、不同质量分类。
2.3模具:按不同类别分类。
3、货物入库、存放及领料
3.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设置存货卡。
3.2按货物类别特性与库存条件确定存放地点。
3.3各项存货卡或者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3.4按照入库的品名、规格、型号验收实际重量,会同质检部门验收货物质量。
3.5对不合格的货物停止入库并向上级报告,等候上级指令处理。
3.6按照领料单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准确发放货物。
3.7各项财务账册应于当日下班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于次日上午上班前登记完成。
4、报告制度
每月向上级部门报告原料、成品、模具进、出、库存情况,包括月度入库汇总表、月度出库汇总表、月度结存库存表,年度入库汇总表、年度出库汇总表。并于安全库存量以下时及时将库存量通知生产部门、项目部及财务部,以便及时实施采购。
5、盘点制度
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实施为原则。
5.1按月盘点:由仓库管理员在仓库主管的监督下进行。
5.2年中、年终盘点
5.2.1存货:由
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5.2.2物资:由
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5.3检查:由财务部门照会其仓库主管后,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5.4特定的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与年中(终)盘点同。
6、账载错误处理
6.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呈财务经理议处。
6.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财务经理议处。
7、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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