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让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考勤由公司人事部统一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 00-11: 30; 下午 13: 00-18: 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人事部通知为准。
三、打卡制度和要求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早晨上班、晚上下班两次考勤打卡。
1、迟到、早退
在早晨9: 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内打卡者,
则视为早退。
2、旷工
(1) 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
(2)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
(3) 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者。
(4) 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不到岗者。
四、打卡要求
1、员工需按秩序排队打卡,不得拥挤、吵闹或插队。
2、打卡时必须听清考勤机提示音,以便确认自己是否打卡成功。
3、每位打卡者都有义务维护考勤秩序,爱护考勤机,弄脏、刮伤、敲打或损坏考勤机者,需照价赔偿。
4、到下班时间方能停止工作,不能在下班前等候打卡,违反者经查实后,按早退处理。
5、各部门经理也应配合行政人事部做好考勤工作,将每日请假及未到现象及时通告人事部。
五、假期管理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2) 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事假
(1) 员工如因私事不能上班,应事先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
(2) 员工请事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 员工请事假3天(含3天)以上必须由总监审批。
(4) 部门经理以上请假均需总经理审批。
(5)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人事部及所属部门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按事假处理。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6) 不提前办理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
(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
(2) 请病假1天,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确认病假。
(3) 请病假2天(含)以上,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指定
049公司考勤管理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