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甲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 住 址:
联 系 电话:
甲
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工作。
乙
方在甲方任职,将获得甲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甲方之商业机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名称与定义
商业机密
本文的商业机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泄漏后对甲方造成名誉及经济利益损失的信息。
指甲方及甲方的员工、客户/供应商以口头的、书面的、电子文本或其他载体形式向对方披露的、任何在披露时标注或被陈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的信息。
信息在披露时虽没有标注或被陈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但乙方清楚此信息的泄漏会对甲方、甲方的客户/供应商造成损失。
若保密信息首次是以口头或影像形式披露出去的,披露方应在意识该信息为保密信息时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确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并在披露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该保密信息的性质并不以披露方是否意识到为准。
甲方采取了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指定专人保管、限制接触人员范围等措施。
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在甲方公司不论是专职员工或兼职员工,以从甲方领取报酬为标志,并以该项报酬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三方
第三方是指除甲乙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其他员工、乙方的亲属师友等也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员工中按照规定有权或可以知晓该信息者不包括在内。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任何在披露是标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的甲方信息。
商业机密:甲方公司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尚未付诸实施的战略规划、项目计划;客户/供应商的情报;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财务资料;管理制度及方法;企业发展规划;协议、合同、意向书及可行性分析及报告;合作渠道及合作伙伴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上述商业信息,无论甲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机密的构成。
协议双方同意将以下信息排除在商业机密信息范围之外:
在披露前,信息接受方已经知道的信息;
乙方从不承担
007保密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