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遇案
扰乱公共秩序事件的处理
1、 恶性案件
发生恶性案件
通知上级到场
拨打120(如有人员须救治)
保护现场
拨打报警电话
作好记录、不加任何评论
疏散群众、防止围观
文字说明:
1.1 场馆一旦发生恶性案件,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打报警电话应沉着、准确地报告发案地址,案件现场简单描述、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1.2 拨打完报警电话后,值班人员还应迅速用对讲机将现场情况报主管和领导;并用对讲机通知其他值班安保员前来
配合协助保护现场。具体是:由安保人员封闭现场出入口及
通道,疏散群众防止围观,在公安人员到场前,保护现场人员不得随意翻动现场物品、不得擅自离开。
1.3 如有人员需救治,在报警的同时,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打急救电话时应沉着、准确地报告急救地址,伤者现状及伤者姓名、电话号码;与急救中心联系完毕后,择时安排人员到附近路口引导急救车到达现场,以免延误急救时间:运送伤者时须注意不得破坏案发现场。
1.4 未经公安机关和运行管理组领导许可,参与维护现场人员不得将案件情况和公安人员现场侦破进展随意在管辖区内散播;对于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的,现场人员应委婉拒绝。
偷盗
2.1 偷盗事件
接到被盗信息
通知上级到场
拨打报警电话
保护现场,作好记录
协助警方调查
文字说明:
2.1.1 一旦接到发生偷盗的报警信息,安保人员应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0”,应沉着、准确报告发案地址,发生案件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1.2 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主管和领导(可以利用通过监控中心通知),并通知巡视岗安保人员前来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由安保主管调配其他岗安保人员前来支援,保护现场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2.1.3 未经公安机关和领导许可,参与维护现场人员不得将案件情况和公安人员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