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日东大食品有限公司燃气爆炸事故引发的管理警醒
由京日东大食品有限公司燃气爆炸事故
引发的管理警醒
【事故回放】
2019 年 12 月 3 日 2 时 43 分许,位于顺义区牛栏山镇的北京 京日东大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日东大公司”)一期生产车间内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 4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29.563万元。(该事故简称—
北京京日东大食品有限公司“12·3”较大燃气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 部署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成立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和顺义区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同步参与,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聘请爆炸、火灾调查、刑侦、燃气、橡胶材料等 有关领域专家成立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进行技术分析;委托 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北燃液化石油 气有限公司、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 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 心、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兵器工业静电检测中心开 展检测分析;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开展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经过现场勘查、检测鉴定、调查取 证、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 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 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原因确定
直接原因
专家组结合有关技术鉴定、现场勘查、询问笔录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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