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危化品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后迅速有效保证事故得以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达到尽可能的避免和减轻生产事故对公司、环境、特别是人的伤害程度,提高预防水平之目的。
本综合预案用于指导我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车辆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处置方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6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28号)
6、《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14年1月1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2004年5月1日实施;2011年4月修订)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
88
号令)
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
1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2009]第21号令)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1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1986)
16、《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86号)
17、《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18、《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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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X经营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车辆伤害等。
1.4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由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1.5 应急工作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A、以人为本
所有应急行动以确保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为第一位,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B、预防为主
以事故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救援装备、搞好应急演练工作。
C、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XXXXXXX成立应急应急协调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一指挥。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如出现生产经营事故,启动相应预案,使应急处理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及时、有效。
D、企业自救为主,社会救援为辅
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是我们企业在社会救援到达之前实行自救的唯一有效的救援措施,因此,以自救为主,社会救援为辅的救援模式成为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特征,也是减少损失、减轻污染、减小影响的必要的救援措施。
E、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和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素质。
F、依法规范。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一致。
2 事故风险描述
2.1 单位概况
XXXXXXX(以下简称经营单位)于2016年2月23日预先核准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人:XXXX。住所设在XXXX路3号。预先核准编号:(XXX)内名预核[2016]第1600176055号。现有员工10人,安全管理人员3名;公司主要经营销售和运输物资为:
汽油、柴油、煤焦油、沥青、石脑油、燃料油。
运营路线主要从宁夏、山东、陕西等地运往鄂尔多斯地区。
本单位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不存在存储,经营委托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
2.2
经营单位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Ⅰ级运输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 I 级运输事件:
(1)事件发生在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等社会关注区域,或城镇主干道等重要区域,并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已泄漏并可能引发燃烧或爆炸。
(2)事件发生地毗邻江河、湖泊、饮用水源等地,或在风景名胜、自然保护、生态功能保护等环境敏感区,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3)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超过100吨,造成重大污染的事故。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
(5)事件可能造成死亡 10 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 20 人及以上,或急性中毒 50 人及以上。
(6)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在 1000 万元以上的运输事件。
Ⅱ级运输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 II 级运输事件:
(1)事件发生地距离江河、湖泊、水源或风景名胜、自然保护等环境敏感区边缘,对周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
(2)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超过10-100吨,造成较大污染的事故。
(3)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4)事件可能或已经造成死亡3-9 人死亡,或重伤和急性中毒10-49人。
(5)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在 100-1000 万元的运输事件。
三级运输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运输事件:
(1)事件发生在非环境敏感区油品泄漏量超过10吨以下,造成一般污染的事故。
(2)在非环境敏感区附近油品泄漏量为1吨以下,对周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3)事件可能或已经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重伤和急性中毒10人以下。
(4)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在 100万元以下的运输事件。
2.3 风险分析
2.3.1生产过程中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的分析
通过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区域划分等实际情况,对在经营过程的火灾、爆炸危险因素进行了辨识与分析可知:
1)主要物料的火灾、爆炸危险特性分析
汽油为易燃易燃易爆液体,闪点:-2
℃。
煤焦油为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液体能腐蚀某些塑料、涂料和橡胶。能积聚静电,引燃其蒸气。燃烧分解产物主要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石脑油为易燃易爆液体,
闪点(℃):
<-18
,爆炸下限(V%):
1.
1,爆炸上限(V%):
8.7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120#和190#溶剂油为易燃易爆液体,120#溶剂油闪点:2
【危化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急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