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文章来源: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网站 时间:
2014-12-23 15:37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中心及其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两地办公实际情况,按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范围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处置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八类:
1、 火灾事件:指电气、雷击、爆炸、燃气泄漏、可燃物、烟头等引发的火情或火灾。
2、 泄密事件:指机要文件、涉密成果、涉密存储介质和密码设备丢失及外泄等事件。
3、 治安事件:指国家财产被盗窃或损失严重,恐怖袭击、爆炸、骚乱或斗殴致人重伤的治安事件等。
4、 设备事故:
指核心
机房设备(包括计算机、网络、存储备份、空调、电力、监控及门禁等)发生损坏和事故,致使系统瘫痪或正常业务工作无法开展等情况。
5、 测绘生产事故:指测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野外作业中遇到自然灾害、车祸和治安犯罪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件。
6、 重要资料遗失或毁损事件:
指重要
馆藏档案、成果资料、底片、光盘等被盗、遗失及非正常毁损事件。
7、公共卫生事件:指单位办公区域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8、自然灾害:指发生地震、洪涝、雷击、风暴或严重危害隐患等,造成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中心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中心副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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