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5月12日15时25分左右,在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罐区位置,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作业人员在对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因苯罐发生闪爆,造成在该苯罐内进行浮盘拆除作业的6名作业人员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并抓紧查明原因、排查风险,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市长应勇作出指示,要求市分管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全力救治,查明原因;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副市长吴清、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春雷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吴清副市长要求在全力救治事故被困人员过程中,要科学专业施救,避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新的伤亡;同时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遇难人员及家属善后安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并邀请市监察委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认定。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其他爆炸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1.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海君;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南银河路557号,经营范围:生产乙烯、聚乙烯、苯乙烯等。
2.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金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道平;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1621号2幢198室;经营范围: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等。
(二)工程承发包情况
2017年6月,赛科公司(甲方)与埃金科公司(乙方)签订《上海赛科PO/OSBL/BEU/OCU/AEU/GTU工厂机械、管道类检修维护服务合同》。双方约定:赛科公司委托埃金科公司就其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园区内赛科公司的乙烯裂解综合装置中相关工厂提供机械、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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