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2、需要交叉作业的车间(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交叉作业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有义务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有权利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5、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
6、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3月16日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