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和指导本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适用于指导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
3.引用文件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03号)
GBT13861-2009 《生产过程和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644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4-2017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
4.术语与定义
4.1风险: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4.2可接受风险: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4.3重大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4.4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4.5 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4.6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4.7 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4.8 风险分级: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4.9 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4.10 风险控制措施: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
2.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