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
GB
1
8218-2009
)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
我公司的LNG装置区、LNG储罐构成重大危险源。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和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中对专项应急预案和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我公司
制订《
乌兰察布市通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危险源专项
预案》。
1.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和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
3
适用范围
本生产单位事故应急预案试用于
本公司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的生产、储存区域内发生的化学品
(LNG、制冷剂、重烃)
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2 事故风险分析
2.1 危险源及事故类型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本公司列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名录的是:
液化天然气、乙烯、丙烷
、
异戊烷、重烃
。经重大危险源辨识,公司危险化学品存量已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主要事故类型是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低温冻伤。
重大危险源分布主要是LNG罐区、LNG生产装置区;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目标见下表。
序号
危险源目标
主要危险部位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1
LNG罐区(5000m
3
)
LNG储罐
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低温冻
LNG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