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
规范
规定了
本公司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范围
本
规范
适用于
本公司
的受限空间作业。
3
引用
标准
AQ 302
8
-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
受限空间
作业安全规范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4
术语和定义
4
.1 受限空间
本公司范围内
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4
.2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
4.1规定
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5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5
.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5
.2 安全隔绝
5
.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
.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
有效
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
.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5
.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
“有人作业,禁止送电”
警示牌
,并且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5
.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5
.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5
.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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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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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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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5.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5
.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确保无有毒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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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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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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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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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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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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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和规程(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