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
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
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
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 条)
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进入工作现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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