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XXX
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编号:
201
9
-0
7
;: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
检测
评价管理制度
201
9年
0
4月
01
日发布
201
9年
0
4月
01
日实施
北京
XXX
公司
发布
为做好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职业病危害防治档案,向职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条、
公司设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三条、
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第四条、
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五条、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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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化学品)一览表
201
9
-06-1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20
19
-06-2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季报汇总表
201
9
-06-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报告
201
9
-06-4
2019年4月1日
07职业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