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
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灾险普办发〔20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明确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风险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制定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
2021年5月11日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宣传工作方案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简称《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本次风险普查宣传工作,确保风险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智慧减灾”体系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风险普查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以风险普查的重大意义、工作内容、成果及其应用、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为宣传重点,通过开展风险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发布权威解读、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等系统工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过开展风险普查宣传,使地方党委政府充分
2021年7月22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1〕1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