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59号等国家相关法规
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应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有限空间作业。
术语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可分为三类
密闭设备:如发酵罐、管道、烟道、锅炉、罐车等;
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电缆沟、地下工程、地坑等;
地上有限空间:如沉淀池
职责
安环办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对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票据填写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易燃易爆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作业负责人职责
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
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在了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民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4、监护人员的职责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当发现异常进,立即向作业人员了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有限空间逃生,同进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作业人员的职责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要了解作业 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作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