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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吉龙裘革制品有限公司
诸
吉龙
字
【2017】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车间: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公司决定健全管理机构与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
一、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郭炳义
副组长:王国庆
成 员:刘德友、陶友海
公司确定刘德友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经济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3、职责
3.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部制定。
3.2公司安全科对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引用法规、标准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4.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5、工作程序
安全科每年根据计划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申报,接受其监督。
6、规定内容
6.1努力改善员工工作环境,采用先进的防护设施降低现场危害因素的指标。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标准如下:粉尘浓度≤10mg/m3,噪声≤85dB(A)。
6.2安全标志
6.2.1在可能泄漏有毒化学品的场所按规定设置”当心中毒”、“必须戴防毒面具”等安全标志,设置防毒面具柜,布置合适的人行通道。
6.2.2在有可能发生腐蚀、喷溅的场所按规定设置“当心腐蚀”、“必
加强职业危害防治通知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