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22-04-2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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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应急管
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发﹝
2022
﹞
6
号)部署安排,现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
年
4
月
26
日
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发﹝
2022
﹞
6
号)部署要求,现就规范和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认真落实“抓教育培训”“抓日常监督”等安全生产系列创新举措,以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考培分离,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全员建档,覆盖所有单位的所有相关人员,实现
4
个
100%
:主要负责人、
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率
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合格率
100%
,重点危险作业相关人员专项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
100%
。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规章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企业应确定安全生产培训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及其职责,明确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责任人及培训内容。企业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培训目标、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质量考评、培训保障等工作措施,并及时组织修订。
2.
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每年年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应在本单位公开公示。企业应根据上级安排和自身实际随时追加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内容。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应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等分专业、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
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