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开
征求《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
配备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
规范和
加强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准备工作,提高
危险化学品
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组织修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征求意见稿)
》(见附件1)
,
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拟定的过渡期为8个月
。根据《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
021
年9月
27
日至2
021
年1
1
月
26
日,反馈意见请填写
《
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
》
(
见
附件2)后发送至
电子
邮箱
tc288msc@163.com
。
联系人及电话:王艳,0
10
-
64897804
。
附件: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
.《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2
021
年
9
月
27
日
2021年9月发布《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