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的通知
应急厅〔
201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切实抓好《指南》的实施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掌握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准确理解和认真落实《指南》的各项要素,针对本企业安全风险特点,全面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实现“救早救小”,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学习《指南》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全面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附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
危险化学品企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管理办法
》等法律
、
法规
、规章、标准和
有关文件
(以下统称现行法律法规制度)
,制定本
指南
。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实
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也可作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的工具。
本指南所称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是指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
第三条
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应急准备应贯穿于
危险化学品企
业安全生产各环节、全过程。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遵循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规律,依法依规,
2019年12月《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