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AC-165-CA-2023-01
下发日期:2023年5月16日
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重大安全隐患
判定标准(试行)
咨询通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
前言
为规范民航专业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重大安全隐患
管理,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民航专
业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和管控提供参考依据,民航
局机场司组织成立编写组,依托民航安全能力建设资金项目“民
航专业工程施工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技术研究”,编制了《民
航专业工程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编写组经调
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行业判定标准,并在公开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共分为四章:1总则;2术语;3重大安全隐
患;4需重点关注的一般安全隐患。
本《判定标准》由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管理。
因首次编制,部分术语及条款根据施工经验及事故教训总结归
纳,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函告编写组(地址:北
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方恒国际中心A座7层安全监督处,
邮编100102,E-mail:lishian2013@126.com)。
主编单位: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参编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主 编:林建李世安
参编人员:佟瑞鹏郭东尘王爽李童段学科
梁释心张坤耿德宇于然苗健
董汇标
主 审:宋力肖殿良
参审人员:王卓姚宏博董家广戴征刘爱军
廖志高胡一俊张超马强李正
刘世英马剑波宋敏翁训龙侯俊刚
韩文景李清国叶松李祯
I
目录
1总则.............................................1
2术语.............................................2
3重大安全隐患.......................................4
3.1管理类........................................4
3.2高大模板施工..................................6
3.3现浇混凝土支架................................7
3.4脚手架工程....................................7
3.5高边坡、深基坑工程............................8
3.6土石方工程....................................8
3.7暗挖施工......................................9
3.8施工驻地及场站建设............................9
4需重点关注的一般安全隐患..........................10
4.1管理类.......................................10
4.2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10
4.3桥式和门式起重机.............................11
4.4塔式起重机...................................11
4.5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12
4.6临时用电.....................................12
4.7混凝土施工...................................13
4.8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施工..............13
4.9暗挖施工.....................................13
4.10土石围堰施工.................................13
II
4.11有限空间作业.................................14
4.12施工现场施工便道.............................14
4.13动火作业.....................................14
4.14施工驻地及场站建设...........................15
—1—
1总则
1.1为遏制民航专业工程较大及以上级别事故、全力压减
一般事故,为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提供依据,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编制本判定标准。
1.2本判定标准所述条款适用于民航专业工程施工现场重
大安全隐患的判定。
1.3当存在本判定标准第三章描述条款情况之一时,即判
定为重大安全隐患。
1.4当存在本判定标准第四章描述条款情况之一时,即判
定为需重点关注的一般安全隐患。
1.5施工现场除不得违反本判定标准所列条款之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定。火灾、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
质等方面重大隐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
2术语
2.1重大安全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
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安全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民
航专业工程参建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安全隐患。
2.2施工现场
民航专业工程范围内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2.3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指民航专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
死群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工程。
2.4高大模板
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
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
2
,或集中线荷载
大于20kN/m的模板工程。
2.5特种作业人员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
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2.6TN-S接零保护系统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2.7起重吊装
使用起重设备将建筑结构构件、器具、材料或设备提升或移
动至设计指定位置和标高,并按要求安装固定的施工过程。
2.8有限空间作业
—3—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
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
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
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2.9浅埋暗挖法
在软弱围岩地层中,在浅埋条件下修建地下工程,以改造地
质条件为前提,以控制地表沉降为重点,以格栅(或其他钢结构)
和喷锚作为初期支护手段,按照十八字原则(管超前、严注浆、
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测量)进行施工的工法。
—4—
3重大安全隐患
3.1管理类
3.1.1无资质证书或超资质承揽工程,或将工程进行转包、
违法分包。
3.1.2无项目审批、无工程设计、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
续开展工程施工。
3.1.3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
动。
3.1.4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从事相关工作。
3.1.5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数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项目经理无执业资格、不在岗履职。
【条文说明】《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管
理办法(试行)》(民航规〔2021〕6号)规定了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3.1.6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未编
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的工程(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
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1.7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验
收或验收不合格即进入下一道工序。
—5—
3.1.8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
岗作业。
【条文说明】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
装拆卸工、焊接作业人员、建筑电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
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才
能取得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1.9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体系所使用的材料和构配
件,未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
入使用。
3.1.10使用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
中禁止类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3.1.11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
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未提供企业标准、成果鉴定、检测报告、产
品合格证,未进行专家论证。
3.1.12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未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条文说明】《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和《民航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管理规定》均对建立
健全落实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
【事故隐患】4-8民航专业工程施工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AC-165-CA-2023-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