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目录》有异议的,请于
10
月
16
日
17
时前(以寄件时间为准)填写《意见反馈表》以书面形式提出,邮寄并传真至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21
号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邮编:
100037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93343457@qq.com
)。单位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须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有关附件可登陆应急管理部网站
www.mem.gov.cn
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李磊,
010-64464016
,
64463356
(传真)。
附件:
1.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第一批)
2.
意见反馈表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
2020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1
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
序号
淘汰落后工艺技术
装备名称
淘汰原因
淘汰
类型
限制范围
代替的技术
或装备名称
法规标准依据
一、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
1
采用氨冷冻盐水的氯气液化工艺
氨漏入盐水中形成氨盐,再漏入液氯中,形成三氯化氮,易发生爆炸。
限制
两年内改造完毕
环保型冷冻剂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2
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生产工艺
安全风险大。
禁止
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
3
常压固定床间歇煤气化工艺
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作业人员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
限制
新、扩建项目禁止采用,现有项目逐步退出
采用水煤浆粉煤气化工艺或煤纯氧连续加压气化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4
常压中和法硝酸铵生产工艺
常压反应釜内物料量大,反应速度慢且不均匀,尾气逸出量大,安全风险大。
禁止
三聚氰胺尾气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加压中和法或管式反应器法硝酸铵生产工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二、淘汰落后的装备
1
敞开式离心机
缺乏有效密封,工作过程中物料及蒸气逸出带来的安全风险高。
限制
涉及易燃、有毒物料禁用
密闭式离心机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2
多节钟罩的氯乙烯气柜
气柜导轨容易发生卡涩,使物料泄漏。
限制
新、扩建项目
2020年9月《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