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剧本娱乐经营
场所消防
安全指南
(征求意见稿)
根据
文化和旅游部
、
公安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应急管理部
、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有关
规定
,
为
明确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有关
消防安全
要求
,强化
安全
主体责任,提升
场所
消防
安全
管理
水平,制定本
消防安全
指南。
一、消防安全基本条件
(一)必须严格设置地点。
剧本娱
乐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场所)所在建筑应当为合法建筑,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置在
“
三合一
”
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彩钢板建筑和村(居)民自建房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
经营服务对象主要为
儿童的场所不
得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
,不得设置在三级、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
(二)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场所消防设施的设置不低于其所在建筑的设置标准。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面积
300
㎡以上或者设在地下、半地下的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面积
50
㎡以上的房间、建
筑长度大于
20m
的疏散走道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场所每
50
㎡应配置至少一组
2
具
5Kg
以上
ABC
类干粉灭火器,每组最大保护距离不应大于
15m
。
(三)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疏散设施。
场所应设置满足照度要求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场所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场所的安全出口和楼梯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的有关规定。建筑面积大于
50
㎡的房间,其疏散
门数量
不应少于
2
个。疏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
,疏散走道和楼梯净宽度不应小于
1.10m
。
(四)必须设置监控系统。
场所应设置游玩场景全覆盖且
24
小时可视监控系统,并安排专人值班。监控值班
区不得
设置在游玩场景区域。
(五)必须提示提醒消费者安全要求。
场所应事前告知消费者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火灾逃生和应急疏散路线。密室逃脱应当为消费者配备对讲机、定位器(具备一键报警和蜂鸣发声功能),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快速定位搜救被困人员并及时安全疏散。
(六)必须实施防火分隔。
场所的疏散走道两侧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防火隔墙分隔。场所与所在建筑内其他功能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当
确需
局
2022年11月发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