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标检查手册(试行)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并对未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导致的后果负责。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2.资金投入责任;3.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5.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生产管理责任;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非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等行政一把手或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试行)
责任人
(责任单位)
序号
主体责任内容
法律法规依据
检查要点
检查方法
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十八条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
2015
〕
27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1.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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