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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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标检查手册(试行)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
7
年
2
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试行)
责任人
(责任单位)
序号
主体责任内容
法律法规依据
检查要点
检查方法
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主要负责人的
责任
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十八条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
2015
〕
27
号)
《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1.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3.
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
4.
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5.
安全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6.
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7.
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8.
主要负责人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9.
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查文件:
1.
“党政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形成记录文件;
2.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会议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标检查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