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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自
评
报
告
企业名称:
(盖
章)
原有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无
评审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自
评
人
员
自评组
姓
名
自评员证书编号
签
字
组长
自评员
成员
外聘专家
姓名
评审人员合格证书编号
签字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
电话:
传真:
邮编
:
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自评目的
: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国发〔
2010
〕
23
号
)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
2011
〕
4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1
〕
24
号)、《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
〔
2008
〕
68
号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鲁安监发〔
2009
〕
124
号)精神,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6-2010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
-
2008
)的要求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各级岗位职责,消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装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查找安全生产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满足安全目标、实现系统安全的补偿及补救措施,以持续改进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自评范围:
法律、法规和标准;机构和职责;风险管理;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管理;事故与应急;检查与自评;补充规定等。
自评准则:
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规则》为准则,以相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标准(试行)》政府其他有关要求为
加油站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