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
“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的有限空间
安全管理应知应会66条
”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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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9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第69号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第69号令)“五必须五严禁”内容:一是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是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是必
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是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3.涉及或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作业人员(简称“有限空间四类人员”)要进行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的培训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未经专项安全培训
且考核
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限空间管理和作业。
4.涉及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环境有限空间作业的班组,每季度应组织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危险预知训练活动,并及时完善作业标准。
5.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称为有限空间作业。
6.有限空间主要分为三类:即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建(构)筑物、地上建(构)筑物。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矿井、特殊情况下的围堤和挖掘作业视为有限空间。
7.公司重点管控的“三类有限空间”是指: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有限空间;涉及有毒有害和窒息性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存在淹溺或掩埋危险的有限空间。
8.采用管道送风时,强制通风引风区应设置在远离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异常释放的区域,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保证风源安全可靠;凡需要通风的有限空间,缺少在线通风设备设施时,应配置专门的风机、风管等通风设施。
9.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规定,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
10.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也就是说可靠切断只有两种方式:一种为插盲板,
一种为拆取
一节管道。除此以外的关阀门、水封等方式均不属于可靠
【知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知识66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