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厂安全告知书
各位来宾
、客户
:
为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确保您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知悉和了解具体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做如下告知说明:
1、进入厂区前必须实名登记,在我公司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入内,外来车辆应取得车辆通行证方可入内。
2、所有人员进入厂区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规定。
3、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由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陪同,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夜间应穿戴反光服装。
4、严禁携带烟火,禁止在生产区域内随意走动和吸烟,禁止动用和开启我公司的机械设备。
5、进入厂区车辆应限速行驶,主道路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过磅及生产现场时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6、违反第一至第五项内容,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不低于200元的罚款。
7、因违反我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我公司财产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经安全告知后,故意违反以上安全生产规定,造成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违章人员及所属公司承担一切后果。
本安全告知由甲方公司综合管理中心安全部负责归口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告知日期:201
8
年
月 日
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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