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粉尘企业管理层面检查标准
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1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是否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涉粉尘爆炸的工贸企业从业人员超过
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一条
查看员工花名册等
能够证明员工数量
的资料;查看机构
设立文件;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任命文
件;查看资格证书;
现场调查了解有关
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配备数量应满足省政府260号令的要
求;
山东省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规定第九
条
是否设立安委
会并按规定开
展工作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
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东省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规定第十
三条
查看安委会成立文
件;查阅安委会组
成部门;查看安委
会季度会议通知、
纪要等资料;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
监、相关负责人、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和工会代表以及从业人员代表组
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
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2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是否组织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
程
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
260号令中规定的安全生产会议等13项
制度,制度中还应有粉尘定期清扫制度、
除尘系统使用维护制度;
山东省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规定第七
条
查看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安全操作规
程以及内容设置情
况;
3 教育培训
是否按规定进
行全员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
对涉粉尘岗位新进从业人员、离岗6个
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及时进
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
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
活动;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山东省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规
定第二十四条
查阅企业员工名
单、培训记录、安
全培训档案;现场
随机抽取涉粉尘岗
位3人询问培训情
况;
培训时间是否
符合法规规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
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
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
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
时;
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规定第九
条、第十三条
查阅安全培训档案
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3 教育培训
是否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
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五条
查阅教育培训档
案,查看记录是否
齐全;
特种作业人员
是否持证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七条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
档案;特种作业人
员资格证书;
4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编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
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
场处置方案;对于涉爆粉尘等危险性较
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安全生产法第七
十八条、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第六条、第
十五条
查看应急救援预案
文本、备案回执、
评审或论证材料;
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每年
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
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安全生产法第七
十八条、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第三十三
条
查阅演练计划、演
练记录、演练照片、
演练评估报告等;
涉爆粉尘企业专业层面检查标准
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1
建构
筑物
建构筑物结构
及安全间距是
否合规
①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②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不能使用框架结
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泄压口的朝向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
道路;③厂房建筑物内设有粉尘涉爆生产加工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第、、、、
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3.4.1
检查企业平面布
置图、消防验收
手续;现场查看
建构筑物结构与
布局,建构筑物
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序号
5 警示标志
是否在有关设
备、设施上设
置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粉尘爆炸危险因
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除尘器、风管等设
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二条
查阅警示标志一览
表、现场查看;
6
劳动防护
用品
是否按标准配
发并正确佩戴
劳保用用品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按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二条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标准、发放台
账;
7 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是否
按规定办理作
业审批手续
进行危险场所动火、有限空间等作业的,
应按批准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
确定专人进行现场作业的统一指挥,由
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
并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实施作业;
山东省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规定第三
十一条
查阅危险作业票
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区,建筑物与居民区、教育、医院、商业等重要
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50m,与民用建筑之
间的防火间距≥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宜
>30m;④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不得设置办公
室、会议室、休息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条;
全省深化冶金等工贸行
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
19号三一;
及设备的安全间
距是否符合要
求,询问员工相
关情况;
2
安全出口
与警示标
志
是否按规定设
置应急出口、
疏散通道等
①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
应急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标志明显,应保
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应符合
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②爆炸危险区域应
设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
非爆炸危险区域,其安全出口的门应当向爆炸
危险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③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在有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除
尘器、风管等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设计规范GB50058第
4.1.4条;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50016条;安
全生产法第三十二
条
查看安全警示标
志一览表及检查
记录;现场查看
疏散通道、安全
出口、应急照明
设置情况是否符
合要求,询问员
工检查情况;
序号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3
防爆防雷
防静电
粉尘燃爆性场
所防爆电气使
用情况
①企业应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根据不同的
防爆等级,采用相应的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及
线路,表面及内部无积尘;粉尘燃爆环境插座开
口的一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
60度;②20、21、22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GB、
GB规定的防爆类型和级别要求;电气设备的铭
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外壳
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漏油;③粉尘爆炸危险
场所电气设备应进行保护接地,除尘系统的风
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
设计规范GB50058第
4.1.4.7;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1586.2.3;粉尘爆
炸危险场所用除尘
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AQ4273第10,、条;
可燃性粉尘场所用电设
备第
检查企业防爆区
域图,电气设备
变电室、配电柜
箱、开关箱插座
防爆合格证等档
案;现场检查防
爆区域内电气设
备是否符合防爆
要求;
20、21、22区
照明、配电箱
柜、开盖、插
座等电器设施
是否合规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
涉爆粉尘检查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