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方案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方案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有效实施,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的奖惩依据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应范围:本制度适应于xx有限公司驻CCT项目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的项目经理、安全主任、操作主管有权处理严重违章、一般事故和各类事件;较大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批准处理。
第四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职责法定,过错追究”的原则,员工违章操作,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的,依据追究责任人及管理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对其作开除处分。
第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是发生违章、安全事故的员工,取消其当年所有先进的评选资格;管 理人员发生违章或有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按照本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分,同时取消其先进评比资格。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处分分五种:警告、记过、调岗、留用察看、开除。
第二章管理责任处分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公司有关规定,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如有失职、渎职或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行为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或安全生产措施执行不力,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管理责任人警告处分,并限期整改。
二、本人违章违纪,营私舞弊,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管理责任人警告处分,赔偿因营私舞弊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严重失职或对下属人员舞弊有据,而隐瞒庇护不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一千元以下的,给予管理责任人记过处分,并赔偿因营私舞弊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队室当年度连续发生两起或以上投诉、质量事件/安全事件的,给予管理责任人警告处分,并提交书面整改报 告。
五、队室当月发生轻微伤或一般机损、货损事故,给予管理责任人警告处分,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六、队室当月发生轻伤或较大机损、货损事故,给予管理责任人记过处分,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七、队室当月发生重伤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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