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监管与执法重点条文解读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周 翔2018年8月2日
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特别是防范和遏制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安监总局监管四司组织制定了《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第91号令),《规定》充分结合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吸取近年来冶金、有色金属企业各类事故教训,并结合《安全生产法》将金属冶炼纳入高危行业安全监管要求,突出金属冶炼安全生产重点,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作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并补齐了有色金属企业长期缺乏监管法规的短板。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所有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都应该严格遵照执行。
《冶金企业安 《冶金企业和有全生产监督管 色金属企业安全理规定》(总 生产规定》(总局第26号令) 局第91号令)共五章共五章三十九款条文四十八款条文
《规定》的指导范围第二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机械铸造企业中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冶金企业,是指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本规定所称有色金属企业,是指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生产活动的企业。本规定所称金属冶炼,是指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从事达到国家规定规模(体量)的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以下统称高温熔融金属)的生产活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具体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制定并公布。第四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所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企业承担管理责任。金属冶炼目录(2015年版)冶炼过程中存在高温熔融金属(含熔渣)爆炸、喷溅、泄漏等安全风险、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相关生产工艺纳入金属冶炼安全监管范围。主要包括:(一)铁冶炼、钢冶炼、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和连铸工艺;(二)有色金属火法冶炼工艺;(三)铁合金生产工艺;(四)黑色、有色金属铸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五)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的熔炼、精炼和铸造工艺。安全管理重点内容01
企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六条 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91号令监管与执法重点.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