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宣贯重点内容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和意义1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的“ 三个必须 ”3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修改的主要内容4目 录CONCTENS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和意义
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历史最高峰2002年的约14万人,降至2020年的2.71万人,下降80.6%;重特大事故起数从最多时的2001年,一年发生140起下降到2020年的16起,去年16起是历史最好水平,下降88.6%。现行的安全生产法是 2002 年制定的,2009 年和 2014 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这部法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隐患还没有完全消除,有的还在集中暴露,新的风险又不断涌现,虽然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开始进入一个瓶颈期、平台期,而且稍有不慎,重特大事故还会出现反弹。同时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又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期、过坎期。
在这个阶段尤其是全国正在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制定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关键时期,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是建立了以下几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不同程度直接或间接影响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这次修改新增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就是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从而整体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国内外企业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演变引发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安全生产法已经确立的重要制度,这次修改,又补充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规定,目的是使生产经营单位
第一讲:新《安全生产法》总体概况.pptx